伯尔尼大会(1906)
有关“ Berne公约”的其他用途,请参见Berne公约(歧义) 。
《伯尔尼公约》 (正式地,《国际公约》尊重禁止在火柴制造中使用白色(黄色)磷的使用(法语:国际公约国际固定仪式1906年的Allumettes ))是在瑞士伯尔尼(Berne)谈判的一项多边条约,该条约禁止在制造比赛中使用白磷。该条约还禁止进口和销售此类比赛。
该条约的背景是广泛的医疗问题,例如在比赛生产中面对工人的Phossy Jaw 。该条约于1906年9月26日结束。该条约于1912年1月1日生效。该公约仍有48个州生效。瑞士是该条约的存储者。
1925年,国际劳工组织未来总干事爱德华·J·菲兰(Edward J. Phelan)表示,国际贸易协定的建立是“从某种意义上说,可以追溯到1906年的伯尔尼公约”,部分是由于国际劳工协会游说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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