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了世界杯,赢了“埃莫森”又如何?
国际足联昨天(17日)正式对外宣布了有关“埃莫森事件”的最终判罚。国际足联在一份声明中称,“国际足联纪律委员会已经调查了整个事件,认为卡塔尔足协无需对此事承担责任。(The
FIFA Disciplinary Committee examined the case and determined that
the Qatar Football Association was not
responsible.)而且也确定,根据卡塔尔足协的决定,这名球员(埃莫森)不具备代表卡塔尔队参赛的资格,也不能再代表卡塔尔的代表队参加任何比赛。(It
was also ascertained that, pursuant to the decision of the Qatar
FA, the player is not eligible to play for Qatar and cannot play
any further matches for the representative team of Qatar.)”
国际足联的这份声明已经明确了这样一个事实,就是3月26日有埃莫森参加的卡塔尔队2比0击败伊拉克队的比赛结果有效,因为卡塔尔足协在整个事件中不承担任何责任,只有卡塔尔足协在此事中负有责任,这场比赛的结果才会被改判,卡塔尔队才会被扣3分。
至此,“埃莫森事件”已彻底划上了句号。看到这样的消息,说实话,我有一种欣慰感。但在国际足联作出这个决定之后,回想事件刚刚被披露之时,曾有很多人公开宣称:“中国足协应该在打完中卡之战后再上诉”,并将足协在赛前上诉斥之为“没有头脑”。理由是:胜利了,也就无所谓;一旦输给卡塔尔队,中国队可以将此作为“证据”,让国际足联改判中国队以3比0取胜,从而轻松拿回3分甚至6分。
但是,国际足联维持卡塔尔队和伊拉克队比赛原比分的决定,无疑是对这种“异想天开”的想法最有力的回击,事实证明:当初提出在赛后才应该上诉的人才是真正的“没有头脑”!
我始终在说,中国足球走到今天这一步,某种程度上恰恰就是“忽悠的人”太多的“恶果”,在说出话来或写出文章来之前,更多的时候就是“想当然”,或曰“意淫”,而不是认认真真地静下心来首先查阅、研究一下国际足联的相关规则、规程。“埃莫森事件”在某种程度上恰恰就再一次佐证了这一点。
还是让我们来看一下国际足联制定的《2010年南非世界杯赛规程》吧。
在规程第十三章“抗议”中的第3条细则中,国际足联是这么规定的:“有关预选赛中报名参赛球员的资格问题的抗议,应该在比赛前不晚于24小时之前以书面方式提交到国际足联秘书部门。(Protests
regading the eligibility of players nominated for matches in the
preliminary competition shall be submitted in writing to FIFA
general secretariat no later than 24 hours before the match in
qustion.)”
了解了这一规定,也就明白了中国足协为什么必须要在6月2日中卡之战前就正式向国际足联提出上诉。而伊拉克队在打完比赛之后、输球之后,就埃莫森资格问题提出了上诉,但最终被国际足联驳回,更说明了这一点。
不过,我同时又感到某种悲哀。作为一名足球记者,我只是作了一名记者该做的,尽了我的义务和责任。但遗憾的是,中国足球却很是不争气,更悲哀的是,恰恰就是输在卡塔尔队的脚下,从而让世界杯之“梦”破灭,没有给中国的球迷和百姓带来快乐。于是,这样的工作,意义又何在?
中国足球再不争气,生活还是要继续,作为一名从事中国足球报道的记者,我想,工作同样要继续。中国足球着实令人失望,但我们还是要选择“不抛弃、不放弃”,更需要中国足球的从业人员“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踏踏实实地去工作,少一些纸上谈兵!
2008年6月17日凌晨于北京